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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新聞局超時加班 挨罰2萬
2022-03-14
高雄市新聞局被勞工局開單罰款?勞工局主任祕書皮忠謀表示,高雄市勞工局調查該單位勞工在一0九年十二月,當月的加班時數超過法定四十六小時,所以依法裁處新聞局二萬元罰鍰並公告。勞工局呼籲,不論公、私部門,都必須依據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的規定來保障勞工權益。

據查,高雄市新聞局人員因跑市長行程,超時工作,連續加班工時逾四十六小時違反勞基法,遭勞工局開罰二萬元。高雄市長陳其邁自稱「兩年當四年」拚,有新聞局人員因貼身跑市長行程超時工作,單月連續加班逾四十六小時,違反勞基法「延長工作時間」規定。

勞工局公布二月違反勞基法資方及罰鍰,受罰單位赫見市府新聞局、市立民生醫院、國營事業台電,均因違反勞基法分別罰二萬元。其中新聞局的職工「超時工作」加班工時逾四十六小時違反規定;民生醫院則因勞工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國營事業台電也違反「勞基法第三十六條」,每七日中未來一日作為例假,違法事證明確。

高雄市府新聞局向勞動部申請,經常跟隨市長行程的專業攝影人員、臨時人員及採訪車駕駛共四人列為「責任制」,不過,改列「責任制」未獲通過,但目前超時狀況已改善。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針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裁罰新聞局適用勞基法同仁超時工時,新聞局長董建宏十一日強調,目前已補實人力三至四名,維護勞動權益是市府一貫的立場,因此當罰則罰,一切依法行政。
2022.3.11 中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