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錄取報到前「被搓掉」 勞工驚被騙個資?勞部回應了
2022-06-04
收到面試通過錄取通知,原先應該是讓人高興的一件事,不過若遇上詐騙,可說是讓人心生畏懼!《蘋果》接獲投訴,在人力銀行找工作,卻碰上惡劣公司,在到職前一天突然告知不用來了,因為已先將相關個資都傳給公司,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來騙個資。勞動部表示,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調解,若雇主不做任何補償,可告雇主並循民事求償。
投訴人表示,自己在人力銀行找工作,同時收到4間公司的面試通知,其中一家銷售保養品的港商通知她,願意開出底薪4萬元的櫃姐職缺,於是她婉拒其他3間公司的面試邀約,選擇這家公司。在5月25日面試後,當天下午就收到錄取通知,告知她6月1日就可以開始上班。
投訴人說,錄取後該公司要求她加入官方Line,同時要傳相關個資,包括身份證、銀行帳號、本人簽名等,以及簽署勞動契約,對方也提供了班表,原先看似都很正常,在上班前一天5月29日,公司卻突然告知不用來了,而且不是電話通知,只有用官方Line告知是人事調動,所以暫不開缺。
投訴人痛批,把所有個資都上傳後,卻突然被告知不用來,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在騙取個資,也很擔心被拿去盜用當成人頭。因為住在宜蘭,又是單親媽媽,想多賺一點錢,願意上台北工作,結果換來這樣結果,現在有心理陰影,也因為害怕,目前都沒有繼續找工作。
《蘋果》追查發現,投訴人的遭遇不是個案,許多網友在網路控訴這家公司經常突然不面試,或取消錄取。
勞動部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對此表示,雇主要確定與誰簽約,並向勞工索求個資,這是合理的行為,不過若最後沒進入該公司,勞工可要求對方將資料銷毀,若不銷毀並拿去做其他用途,就有違反《個資法》問題。
陳世昌補充,若勞工碰到雇主無履行勞動契約,可先尋求地方勞動局申請調解,要求損失補償或損害賠償,如果調解不成,就需要走司法程序。
另外,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則說,依《勞動事件法》規定,若公司已經明確告知求職者錄取,同時簽訂勞動契約,並載明報到日以其相關工作內容及勞動條件,若在報到當日前,拒絕履行勞動契約,雇主應先向雇主說明原因及理由,其次須先詢公司內部是否有另外合適工作,若無法給予其他工作,雇主要適度補償,如果不做任何處理,勞工可以循民事求償,或找勞工局協助。
2022.6.4 蘋果新聞網(張曜麟/台北報導)
投訴人表示,自己在人力銀行找工作,同時收到4間公司的面試通知,其中一家銷售保養品的港商通知她,願意開出底薪4萬元的櫃姐職缺,於是她婉拒其他3間公司的面試邀約,選擇這家公司。在5月25日面試後,當天下午就收到錄取通知,告知她6月1日就可以開始上班。
投訴人說,錄取後該公司要求她加入官方Line,同時要傳相關個資,包括身份證、銀行帳號、本人簽名等,以及簽署勞動契約,對方也提供了班表,原先看似都很正常,在上班前一天5月29日,公司卻突然告知不用來了,而且不是電話通知,只有用官方Line告知是人事調動,所以暫不開缺。
投訴人痛批,把所有個資都上傳後,卻突然被告知不用來,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在騙取個資,也很擔心被拿去盜用當成人頭。因為住在宜蘭,又是單親媽媽,想多賺一點錢,願意上台北工作,結果換來這樣結果,現在有心理陰影,也因為害怕,目前都沒有繼續找工作。
《蘋果》追查發現,投訴人的遭遇不是個案,許多網友在網路控訴這家公司經常突然不面試,或取消錄取。
勞動部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對此表示,雇主要確定與誰簽約,並向勞工索求個資,這是合理的行為,不過若最後沒進入該公司,勞工可要求對方將資料銷毀,若不銷毀並拿去做其他用途,就有違反《個資法》問題。
陳世昌補充,若勞工碰到雇主無履行勞動契約,可先尋求地方勞動局申請調解,要求損失補償或損害賠償,如果調解不成,就需要走司法程序。
另外,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則說,依《勞動事件法》規定,若公司已經明確告知求職者錄取,同時簽訂勞動契約,並載明報到日以其相關工作內容及勞動條件,若在報到當日前,拒絕履行勞動契約,雇主應先向雇主說明原因及理由,其次須先詢公司內部是否有另外合適工作,若無法給予其他工作,雇主要適度補償,如果不做任何處理,勞工可以循民事求償,或找勞工局協助。
2022.6.4 蘋果新聞網(張曜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