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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居家上班領全薪 不能領勞保傷病給付
2022-07-08
截至目前止,有近400萬國人確診,其中一半是投保勞保的勞工。因勞工確診都多輕症、甚至無症狀,雇主為免人力調度困難,也會要求勞工居家上班,或者勞工自願居家上班將手邊工作完成到一段落,在此情況下,雇主應給付全薪,勞工居家上班將因此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勞工確診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可依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勞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以補償投保薪資的一半,若以目前居家照護七天、最高投保薪資45,800計算,確診勞工最高可領傷病給付3,053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強調,勞工居家照護要請領傷病給付有三條件。一必須確診;二、必須不能工作四日以上;三是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勞動部亦發布解釋令,七天居家照護勞工,勞工請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計算。另外,勞工居家照護期間亦可請特休假、補休假等。

勞保局表示,傷病給付的目的,係為保障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的生活安全。因此實施社會保險的國家,都以未能取得原有薪資為請領要件。因此,勞工如因傷病不能工作致薪資收入有短少,無論短少之程度為何,皆符合「未取得原有薪資」之請領要件。官員更直言,居家照護期間就算雇主給了九成薪,只要未領全薪,勞工還是可以申請傷病給付。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陳慧敏表示,勞工確診若是請「特別休假」、「加班補休」、「彈性假」、「輪休假」或 「排休」等,亦屬損失原有薪資性質,可以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但陳慧敏表示,傷病給付係以因傷病「不能工作四日以上」為給付要件,凡有工作事實,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均不得請領。因此,勞工於居家照護期間「居家辦公」,因已有工作事實,其「居家辦公」之日數不得請領傷病給付。

舉例來說,A勞工於2022年5月2日至年5月11日居家照護期間,於2022年 5月7日至2022年5月10日「居家辦公」,則其僅能請領2022年5月5日、5月6日、5月11日共三日之傷病給付。
2022.7.8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