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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出勤 雇主應加倍給薪
2022-08-3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0日電)中秋連假即將來臨,勞動部今天提醒,中秋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若雇主違法,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根據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秋節」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若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勞工都應休假。

勞動部今天提醒,中秋節為9月10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而國定假日如果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事業單位如果是以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中秋節因剛好是勞工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規定擇日補假,但勞雇雙方如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協商排定於9月9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舉例,假設一名月薪新台幣3萬6000元的勞工,推算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若與雇主協商9月9日補假,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依規定出勤必須加倍發給工資1200元(150元x8小時=1200元)。

至於9月10日性質則是休息日,依勞基法休息日出勤加給的規定計給加班費1900元(150元x2小時x4/3+150元x6小時x5/3=1900元);而9月11日性質則是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可以讓勞工在例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部強調,有關中秋節期間的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屬實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2022.8.30 中央社(編輯:張芷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