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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職場性騷申訴 3個月27件
2024-07-04
《性平三法》今年3月8日修正實施,新北市勞工局統計上路至6月底共受理27件職場性騷擾申訴,為去年同期8件的3.375倍,其中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有6件,2件和解撤案、1件調查成立移送刑事偵辦。另為因應修法後公權力介入、強化行為人的處罰機制、加強雇主防治責任,勞工局原有7名兼辦人力,也增補4人專責調查。

勞工局代理局長陳瑞嘉3日在市政會議以「職場安全有靠山」為主題專案報告,對於「性騷擾防治」與「職場安全」2大主軸,勞工局除提供勞工適當協助,攜手跨局處團隊及結合民間團體資源,捍衛勞工權益,落實職場安全源頭管理,打造安全職場環境,做勞工朋友最穩健的靠山。

陳瑞嘉也指出,近年來因#METOO浪潮,社會對性騷擾防治的認知大幅提升,立法院也做了《性平三法》修正,3月8日統計至6月底,勞工局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案有27件,是去年同期的3.375倍,代表修法後勞工踴躍申訴。另因應修法,中央補助增補4名專責人員協助勞工釐清事實真相,並針對受害勞工進入司法程序提供最高29萬元的補助,另外提供心理諮商每次上限2000元、最高4次的補助,陪伴受害者走過傷痛。

陳瑞嘉說明,修法前,勞工局只有調查雇主是否做好妥善處理措施,修法後,只要性騷擾行為人如是最高負責人,或雇主未善盡防治責任,以及被害人不服雇主調查,勞工局都會做後續調查,如屬實最高罰鍰100萬元。

新北市長侯友宜會後裁示,《性平三法》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今年修正實施,提供職場遇性騷擾被害人更完善的保護,雇主若不處理或被害人不服調查結果,可向勞工局申訴,調查、審議後如屬實,將依據加害人身分處以不同懲罰性民事賠償,加重處罰機制;並嚴格要求雇主落實性騷擾防治責任、依法訂定申訴管道,不漏接任一被害人。
2024.7.4 中時新聞網 陳慰慈/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