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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無薪假調降勞退提繳 勞動部說不
2020-07-07
2020/07/07 工商 邱琮皓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薪假」三字再度成為勞工最怕遇到的惡夢。勞動部提醒,雇主要無薪假絕對不是靠一紙文書、或是中小主管的片面訊息,因為涉及勞動契約變更,所以必須要取得工會、勞資會議或是個別勞工同意,而且減少後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在勞退部分,雇主必須要依照勞工的圓領薪資來提繳勞退、不得調降。


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勞動部表示,實施無薪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勞動部指出,「在勞工保險則可維持原投保薪資或覈實申報調整」,也就是勞工實際所得薪資總額如有降低,事業單位如為保障勞工權益,可約定不調降勞保投保薪資,或是本覈實申報原則,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並檢附相關證明,申報調降其勞保投保薪資,但最低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其調整均自申報之次月1日生效,且如採書面申報,並應於勞保、勞退合一薪調表註明「勞工退休金約定維持原提繳工資,不予調降」。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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