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首例!小郵差告贏中華郵政拿回津貼 郵局面臨2萬人討薪風暴
2020-08-20
郵差向中華郵政討回5259元津貼,讓百年郵政公司面臨史上最大討薪風暴!中華郵政規定,若員工每月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各類津貼依出勤日比例發放,連帶國定假日和法定周休二日也一併扣薪酬津貼,有員工一個月被扣3千多元;郵差王耀慶認為津貼屬勞務工資範圍,不得額外依休假天數扣除,今年2月告上法院,6月勝訴,成百年郵政史上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成功討回第一人,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更打算依此提集體訴訟,討回員工應有津貼。
據了解,符合此一狀況的中華郵政內外勤員工有兩萬多人。
中華郵政公司規定,內勤窗口除了本薪,每月還有全勤獎金和銀管津貼;外勤郵務士除了本薪,則有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等四項津貼,若每月扣除休息日和例假等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及婚、喪假以外,若額外加休或請假在5天內,則按照全月應發津貼金額發放,若額外休假或請假共超過6天(含)以上,則是按照實際出勤日數計發;另獎金和津貼不納入特休未休結算之工資。
不過該作法卻引發員工不滿,一旦郵局員工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連帶法定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也要被納入扣除津貼天數範圍內。一名進入中華郵政工作已15年,擔任6年窗口郵務、9年郵務士的王耀慶決定以小蝦米之姿對抗大鯨魚,今(2020)年正式向中華郵政公司提告,6月獲判勝訴,討回5259元。
成功挑戰中華郵政公司的郵差王耀慶受訪時表示,以現行津貼為例,若一個月都正常休假,扣除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以外,若額外排假在5天內不扣津貼,如果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若加上紅字周休二日8天,總計一個月休14天,出勤16天,以一個月30天除以16比例發放收投和駕駛加給,等於將近半個月加給和津貼被扣掉,全月大約少3千元,連帶法定周休8天也被多扣,該算法並不公平。
王耀慶說,津貼屬勞務支出,應該要認列工資,他跟公司反映了5年,公司都不改變,只好提法院訴訟。
不過王耀慶挑戰的不僅是各類津貼發放有問題,針對年度休假沒休完的認列工資算法,他也提出訴訟,王耀慶表示,如果年度特別休假沒休完,理應要換成工資,公司只有把月薪本俸薪資除以30天,再看幾天沒休完再給,但外勤有四項津貼,內勤有二項津貼,也應該放到本薪,定位應該都是工資,也應納入補發,法院最後也認定應津貼應認列工資並應補發。
根據法院判決文指出,中華郵政公司應給付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認定前揭工資項目均為伊提供勞務之對價,王耀慶2017年度尚有3日特別休假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特休折算工資3516元,2019年尚有5日特休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6810元,未計入前述工資項目中之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致王耀慶2017年特休工資短少827元,2019年特休工資短少1452元。
另外,王耀慶2019年1月依《勞基法》休了1天元旦國定假日,以及周末休7日,另再額外加休特休6日,合計休假14日、到勤17日,當月收投加給僅給付2023元,短少1548元、駕駛加給僅給付1853元,短少1432元,前揭2項合計短付2980元。前後兩案合計中華郵政判決應給付王耀慶5259元。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陳廣志表示,中華郵政該不合理工資算法已行之有年,如今員工提告獲得勝訴判賠,因此工會也將依此提出集體訴訟,目前至少將有10名工會幹部將會參加集體訴訟,期盼最快下個月可以正式提出訴訟。
中華郵政公司副總郭純陽表示,所有的員工薪資結構都是依法處理,針對該案的訴訟結果,個案部分將會配合執行,至於是否需要通案檢討,中華郵政已經在研究和處理中,目前已針對其法律看法加以分析其適法性和法律衡平性原則,確認沒有問題就會去執行,不需要靠工會用集體訴訟解決。(蘋果即時2020.08.20 李姿慧/台北報導)
據了解,符合此一狀況的中華郵政內外勤員工有兩萬多人。
中華郵政公司規定,內勤窗口除了本薪,每月還有全勤獎金和銀管津貼;外勤郵務士除了本薪,則有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等四項津貼,若每月扣除休息日和例假等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及婚、喪假以外,若額外加休或請假在5天內,則按照全月應發津貼金額發放,若額外休假或請假共超過6天(含)以上,則是按照實際出勤日數計發;另獎金和津貼不納入特休未休結算之工資。
不過該作法卻引發員工不滿,一旦郵局員工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連帶法定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也要被納入扣除津貼天數範圍內。一名進入中華郵政工作已15年,擔任6年窗口郵務、9年郵務士的王耀慶決定以小蝦米之姿對抗大鯨魚,今(2020)年正式向中華郵政公司提告,6月獲判勝訴,討回5259元。
成功挑戰中華郵政公司的郵差王耀慶受訪時表示,以現行津貼為例,若一個月都正常休假,扣除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以外,若額外排假在5天內不扣津貼,如果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若加上紅字周休二日8天,總計一個月休14天,出勤16天,以一個月30天除以16比例發放收投和駕駛加給,等於將近半個月加給和津貼被扣掉,全月大約少3千元,連帶法定周休8天也被多扣,該算法並不公平。
王耀慶說,津貼屬勞務支出,應該要認列工資,他跟公司反映了5年,公司都不改變,只好提法院訴訟。
不過王耀慶挑戰的不僅是各類津貼發放有問題,針對年度休假沒休完的認列工資算法,他也提出訴訟,王耀慶表示,如果年度特別休假沒休完,理應要換成工資,公司只有把月薪本俸薪資除以30天,再看幾天沒休完再給,但外勤有四項津貼,內勤有二項津貼,也應該放到本薪,定位應該都是工資,也應納入補發,法院最後也認定應津貼應認列工資並應補發。
根據法院判決文指出,中華郵政公司應給付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認定前揭工資項目均為伊提供勞務之對價,王耀慶2017年度尚有3日特別休假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特休折算工資3516元,2019年尚有5日特休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6810元,未計入前述工資項目中之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致王耀慶2017年特休工資短少827元,2019年特休工資短少1452元。
另外,王耀慶2019年1月依《勞基法》休了1天元旦國定假日,以及周末休7日,另再額外加休特休6日,合計休假14日、到勤17日,當月收投加給僅給付2023元,短少1548元、駕駛加給僅給付1853元,短少1432元,前揭2項合計短付2980元。前後兩案合計中華郵政判決應給付王耀慶5259元。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陳廣志表示,中華郵政該不合理工資算法已行之有年,如今員工提告獲得勝訴判賠,因此工會也將依此提出集體訴訟,目前至少將有10名工會幹部將會參加集體訴訟,期盼最快下個月可以正式提出訴訟。
中華郵政公司副總郭純陽表示,所有的員工薪資結構都是依法處理,針對該案的訴訟結果,個案部分將會配合執行,至於是否需要通案檢討,中華郵政已經在研究和處理中,目前已針對其法律看法加以分析其適法性和法律衡平性原則,確認沒有問題就會去執行,不需要靠工會用集體訴訟解決。(蘋果即時2020.08.20 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