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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外送認定僱傭 業者訴願遭駁提告勞動部
2020-11-02
黃怡菁 邱福財 / 台北報導  2020-11-01 12:22 最後更新:2020-11-01 20:14

台灣市佔率最高的兩大美食外送平台,去年都被勞動部「個案」勞檢認定,和外送員具有「僱傭關係」,而非「承攬關係」,但兩間業者不願接受勞檢結果,一方面對勞動部,展開法律攻防戰,去年先是提出訴願、被駁回,後來又再對勞動部提出行政訴訟;另一方面,也都持續和外送員維持承攬關係。

週日上午的早餐店,有不少外送員都是假日來兼差外送、增加外快收入。

foodpanda外送員王先生表示,「我是兼差的成分,你說勞健保要不要給,我覺得還好。」

有兼職的外送員認同平台採取「承攬關係」,但也有外送員渴望平台擔起雇主責任,替他們投保勞工保險。

Uber Eats外送員王先生表示,「本業是送貨司機,想說薪水沒有很多,就想說再多兼一份來增加收入。這種本來就沒有什麼勞健保,等於保險那些都要靠自己。」

去年外送員車禍死傷頻傳,勞動部以個案勞檢認定五家業者,都和外送員存在「僱傭關係」而非「承攬關係」。但勞動部職安署表示,其中foodpanda和Uber Eats都不埋單、提出訴願,雖然去年已經被駁回了,但業者又再進一步打官司提告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公司規定是一趟是80塊、90塊,外送員沒有跟平台業者有議價的能力,這就比較屬於強烈的僱傭關係。這幾個(被駁回的)訴願案,我們理解是,業者已經提起行政訴訟。」

而且外送平台和勞動部展開法律攻防的同時,也持續和外送員維持「承攬關係」。像是foodpanda今年再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自己是勞工、爭取僱傭權利,否則要付20萬元違約金。

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顧問吳昭儒表示,「正職的勞工,無論他的雇主,對他的指揮監督是不是嚴格,他是不是打卡下班,只要他是正職的勞工,我認為他就要受到一般勞工,有的這些保障。」

工會認為,如果主管機關勞動部能做的勞檢都做了,還是無法改變實質現況,建議各縣市的勞工局處也可以積極介入、查處,保障有把外送工作當全職在做的勞工。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