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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積欠109年乘務員與調度員加班費 新北勞工局罰4萬
2020-11-03
2020-11-02 21:07聯合報 記者吳亮賢/新北即時報導

台鐵109年超時加班費預算編列不足,造成5、6月乘務人員及調度員加班費新台幣3300萬元延遲發放,引起台鐵產業工會抗議,雖台鐵已於8月補發完畢,但新北市府今公布的今年第5波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性工法、勞退條例的雇主名單中,仍可見台鐵因「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被罰4萬元。勞檢處專委張享琦表示,在台鐵補發前即接獲員工反映,因此於8月19日依法開罰。

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違法雇主名單中,計有282家業者,其中以違反勞基法「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77家;其次為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0家;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1家。

今年8月爆出積欠員工2個月加班費的台鐵,雖已於8月15日補發完成,但新北勞檢處仍於8月19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開罰4萬元。

張享琦說明,在事件爆發前即接到台鐵員工申訴,查處後確有積欠5、6月加班費狀況,因此依法開罰,目前皆已經補發完畢,沒有再收到類似申訴。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新聞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498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