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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布第5波違法雇主 燿華電子遭重罰51萬元
2020-11-03
2020/11/02 11:09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5波違法雇主名單,其中股票上市公司燿華電子受疫情影響,要求勞工延長工時一律僅能換取補休時數,未依規定發放延長工時工資,另外,使勞工連續出勤達12日,未給予例假休息,遭重罰51萬元。

市府勞動檢查處指出,今年第5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共有282家業者,其中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7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共有50家;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1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5家。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共有46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方面,針對工作場所性騷擾情形,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或補救措施有2家。另有1家因拒給員工生理假且因此扣薪、記過遭罰。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公告在「新北勞動雲」網站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檢處表示,燿華電子公司因疫情影響,要求勞工延長工時一律僅能換取補休時數,未依規定計發延長工時工資,另外,有勞工連續出勤達12日未給予例假休息,因分別為第2次及第5次違法,總計裁罰51萬元。

另外,經營新淡水高爾夫球場的淡水企業公司發放勞工工資未達基本工資、未足額計給延長工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及未計給國定假日出勤加倍工資等,其中違反延長工時工資及特別休假已是第4次違法,該公司僱有2016年至2018年達勞基法退休條件的勞工10人,卻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影響勞工權益,處以罰鍰總計42萬元。

紙盒印刷製造業美正紙器公司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以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28.5小時,已是第3次違法,共開罰32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企業為例,如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將從4萬元起跳。

新聞來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3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