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訓拿到假證書 勞動部籲先確認辦訓單位合法性
2020-11-09
2020-11-06 18:55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坊間組織未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未經勞動部認可,就逕自開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對外招生,導致有勞工受訓後發現證書不具效力。勞動部提醒雇主安排員工參加職安衛教育訓練時,可先到勞「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確認辦訓單位是否為合法訓練單位,不要讓勞工白上課。
勞動部職安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的非營利法人,若要辦理法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但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部分非營利法人沒有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沒有經勞動部認可,卻逕自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許莉瑩強調,若勞工到未經認可的單位受訓,最後取得的結業證書可能不被承認,不具有效性,像新北的案例,便是勞工拿到結業證書後發現明明受訓僅3小時,證書上卻寫6小時,察覺有異,確認後才知道該單位給的假證書,已將該單位移送法辦。
她表示,提供勞工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雇主責任,為確保勞工在合法訓練單位受訓權益,勞工及事業單位參加或派員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事先注意辦訓單位是否合法,如欲查詢鄰近合格訓練單位,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https://trains.osha.gov.tw),或透過電話洽詢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職安署委託的教育訓練管理機構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洽詢電話02-25778806#562。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994904
勞動部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坊間組織未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未經勞動部認可,就逕自開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對外招生,導致有勞工受訓後發現證書不具效力。勞動部提醒雇主安排員工參加職安衛教育訓練時,可先到勞「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確認辦訓單位是否為合法訓練單位,不要讓勞工白上課。
勞動部職安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的非營利法人,若要辦理法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但今年陸續接獲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查核發現,有部分非營利法人沒有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或沒有經勞動部認可,卻逕自對外招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許莉瑩強調,若勞工到未經認可的單位受訓,最後取得的結業證書可能不被承認,不具有效性,像新北的案例,便是勞工拿到結業證書後發現明明受訓僅3小時,證書上卻寫6小時,察覺有異,確認後才知道該單位給的假證書,已將該單位移送法辦。
她表示,提供勞工必要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雇主責任,為確保勞工在合法訓練單位受訓權益,勞工及事業單位參加或派員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事先注意辦訓單位是否合法,如欲查詢鄰近合格訓練單位,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https://trains.osha.gov.tw),或透過電話洽詢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職安署委託的教育訓練管理機構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洽詢電話02-25778806#562。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99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