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聞
首頁 > 最新新聞
今起續聘逾65歲勞工 雇主有獎助
2020-12-04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今天上路,放寬讓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勞工可與雇主簽訂定期契約;為鼓勵雇主續聘六十五歲以上勞工,凡留用達三成、雇用六個月以上的高齡勞工,且不低於原薪資,雇主將可領繼續雇用獎助,前六個月每人每月補助一點三萬,第七月起一點五萬,最長補助十八個月。

勞動部說,希望專法上路後一年能有一百家企業達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身特組組長施淑惠說,截至今年十月底,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的中高齡勞工勞參率約六成四,勞動部訂目標,盼專法上路一年後,勞參率可提升至六成五,估算約可增加七萬名中高齡勞工。

中高齡就業專法的最大亮點,是放寬讓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勞工可與雇主簽訂定期契約,增加勞雇雙方彈性。施淑惠說,昨也公布相關子法,分別針對在職者、失業者、退休者訂定相關協助措施。

在職者部分,盼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延緩退出職場,雇主如續聘年滿六十五歲得強制退休的勞工,達到留用三成的門檻,且薪資不低於最近三個月的平均薪資,前六個月每人每月補助一點三萬元,第七個月起補助一點五萬元,最長補助十八個月。

失業者部分,現行包括的免費參加職業訓練、職訓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跨域交通補助等,擴大至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適用;雇主若雇用就服機構推介的中高齡者每月獎助一點三萬元,高齡者則加碼至每月一點五萬,最長十二個月。

為鼓勵青銀共同創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廿九歲以下青年一起創業,提供兩百萬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最長三年貸款利息補貼。若雇主新聘六十五歲以上高齡者傳承經驗,勞動部也會補助傳承課程相關費用,每人每年最高十萬,每名雇主最高補助五十萬元。預計明年首季公布細節。
2020.12.4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