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外國專才 金管會放寬四大金融人才資格認定
2020-12-15
為因應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及新興科技發展快速的人才需求,因此研議修正放寬具金融專長的外國專業人才認定標準,主要針對四大金融主管人才資歷認定大舉放寬,將有助加強延攬跨領域外國專業人才。
金管會表示,政府自 2018 年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並推動就業金卡制度,金管會依據該法授權於 107 年 2 月 8 日發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以積極推動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累計迄今,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總計核發 114 張,今 (2020) 年度至 11 月,則核發 69 張,成效已漸顯現。
隨著金融市場之國際化與多元化發展,金融業需要多面向及跨領域的專業人才,因此調整申請人應具相當資歷的任職期限,以及加強延攬跨領域外國專業人才,重點如下:
一、「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我國亟需的人才」認定原則,現行規定是在國內外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職務的期間,必須達五年,修法後將縮短為三年。
二、「金融機構現任或前任董事長、總經理、董監事及重要資深主管級以上的管理階層人士」認定原則,由十年,縮短為五年。
三、「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如金融科技等)所需的金融專業人才」認定原則,將任職相關產業的期間,從五年縮短為三年。
四、「其他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者」認定原則,現行規定,由申請人檢具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為求明確,草案增訂由申請人檢具符合政府推動重點產業的學歷及經歷,足以認定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
金管會表示,配合金管會目前已放寬的各金融業別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規範,預期將有助我金融業延攬更多元的跨領域專業人才。
2020.12.15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金管會表示,政府自 2018 年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並推動就業金卡制度,金管會依據該法授權於 107 年 2 月 8 日發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以積極推動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累計迄今,金融領域就業金卡總計核發 114 張,今 (2020) 年度至 11 月,則核發 69 張,成效已漸顯現。
隨著金融市場之國際化與多元化發展,金融業需要多面向及跨領域的專業人才,因此調整申請人應具相當資歷的任職期限,以及加強延攬跨領域外國專業人才,重點如下:
一、「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我國亟需的人才」認定原則,現行規定是在國內外金融機構擔任經理級職務的期間,必須達五年,修法後將縮短為三年。
二、「金融機構現任或前任董事長、總經理、董監事及重要資深主管級以上的管理階層人士」認定原則,由十年,縮短為五年。
三、「政府推動的重點產業(如金融科技等)所需的金融專業人才」認定原則,將任職相關產業的期間,從五年縮短為三年。
四、「其他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者」認定原則,現行規定,由申請人檢具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為求明確,草案增訂由申請人檢具符合政府推動重點產業的學歷及經歷,足以認定對我國金融產業具貢獻潛力的相關證明文件。
金管會表示,配合金管會目前已放寬的各金融業別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規範,預期將有助我金融業延攬更多元的跨領域專業人才。
2020.12.15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