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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調升基本工資 勞局:未依法調整 最高罰百萬
2020-12-21
勞動部於九月七日公告「基本工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調升,調整後月薪制勞工每月工資為二萬四○○○元,調幅○·八四%,約有一五五·八五萬名勞工受惠;時薪制勞工每小時工資為一六○元,約有五十二·四三萬名勞工受惠。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應配合進行員工薪資修正,避免工資給付低於基本工資或工資未全額給付情事,若未依法調整,可處二萬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指出,「基本工資」是勞工維持生活水平的最低標準,雇主應適時提高勞工工資,以保障勞工生活並符合法令規定。另相關工資計算也應隨之調整,例如一月一日元旦為國定假日,若為月薪制勞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需依調整後的工資加倍發給當日工資;若為時薪制勞工,也應以調整後的工資按出勤時數發給加倍工資。

羅群穆呼籲,基本工資調整後,請雇主預為因應,注意時薪制員工時薪應達一六○元以上;月薪制員工每月薪資應達二萬四千元以上,計算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用時,也應一併調整,以符法令規範。勞資雙方如有工資調整或勞動權益問題,可電洽專線○四-二二二八九一一一分機三五二○○,或至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一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
2020.12.21 台灣新生報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