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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鬆綁攬才 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居期限減為3年
2021-04-15
行政院會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修法草案,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可以聘僱外國學科教師。同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也將由5年縮短為3年。

為了延攬外國優秀專業人才來台,行政院會15日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修法草案。根據國發會規劃,應雙語國家政策和海外人才回國子女的教育需求,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

同時,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另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到2年。

另外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同時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可以免6個月等待期。

媒體追問,相關修法先前以全球500大畢業生可免工作經驗就來台就職為亮點,但這次沒有納入修法;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解釋,相關措施以行政命令就能處理,不需要納入母法修法,同時經過與勞動部討論,還是應該兼顧對本國勞動市場的影響,因此將回歸就業服務體系處理。
2021.04.15 中廣 (李人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