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染疫若扣年終 可罰雇主100萬
2021-05-27
新北市中和區有科技公司公告,若有員工染疫間接影響公司營運,將懲處或取消年終獎金,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昨天指出,年終獎金具有制度經常性,本質上仍屬工資,雇主任意砍年終,有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依法可裁處2萬至100萬罰鍰。新北市長侯友宜籲請資方多體諒勞工的辛苦,大家一同面對疫情的挑戰。
陳瑞嘉強調,染疫原因非員工個人可控制,不應作為懲戒事由,該科技公司的說法有濫用懲戒權的疑慮。
陳瑞嘉表示,將由勞檢處透過電話與公文,提醒公司針對懲處、取消年終有違法嫌疑,應立刻對內修正說法,若員工真因為染疫遭扣發年終,可用「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勞工局來幫忙討公道。
陳瑞嘉說,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這是年終獎金來源基礎,目前違反雖無罰則,不代表勞工在民事上沒有請求的權利。
全台進入三級警戒,陳瑞嘉說,雇主應安排員工分流出勤、居家上班,若雇主未根據營運型態採取適當因應措施,只是一昧要求勞工依約出勤,導致勞工罹患新冠肺炎,就屬於職業災害,雇主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若有過失須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021.05.27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敏旭/新北報導
陳瑞嘉強調,染疫原因非員工個人可控制,不應作為懲戒事由,該科技公司的說法有濫用懲戒權的疑慮。
陳瑞嘉表示,將由勞檢處透過電話與公文,提醒公司針對懲處、取消年終有違法嫌疑,應立刻對內修正說法,若員工真因為染疫遭扣發年終,可用「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勞工局來幫忙討公道。
陳瑞嘉說,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這是年終獎金來源基礎,目前違反雖無罰則,不代表勞工在民事上沒有請求的權利。
全台進入三級警戒,陳瑞嘉說,雇主應安排員工分流出勤、居家上班,若雇主未根據營運型態採取適當因應措施,只是一昧要求勞工依約出勤,導致勞工罹患新冠肺炎,就屬於職業災害,雇主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若有過失須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2021.05.27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敏旭/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