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對基層勞工之影響
2021-06-05
一、重回世間的台灣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自2019年底爆發以來,我國因為反應快速且堅決,故而在嚴格邊境管制及落實入境後居家檢疫之下,表現出全世都稱讚之防疫成果。然而,疫情變化快速超乎想像,特別是變種病毒株傳播力遠勝原始病毒株的影響之下,台灣終於在2021年5月中旬結束一年以上平行時空之正常生活,重新「與世界接軌」,開始體驗其他國家早己經歷甚或習慣之防疫生活。
迄本文完稿(2021年5月31日)為止,雖然政府僅宣佈全國進入第三級管制,但是影響層次已經超過多次實施緊急事態宣言之日本。目前除了各級學校一律改為遠距教學外,已經有許多公司行號自行停業或被迫縮小營業規模,並有為數眾多之休閒娛樂場所、美術館、電影院、KTV、健身房等事業單位被強制停業,受到影響之勞工或就業者不可謂不多。
相對的,亦有許多勞工會因此疫情擴大而更加忙碌,除了醫療相關從業人員之外,例如物流業勞工、外送平台工作者、泡麵或衛生紙工廠員工都可能因為疫情而連續加班。勞動部已發布新聞稿表示,疫情期間民生物資產業勞工加班生產或運送,可不受到《勞基法》一例一休及每日工作時間規定之限制,雇主亦可暫停勞工之休假甚至不經勞工同意即要求其加班等等。
此外,另有更多勞工是介於二者之間,即暫無失業或必須減班休息(過去的無薪假)的危機,但是必須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以下簡稱WFH)。易言之,相當比例之勞工或工作者之工作受到疫情程度不一的影響。以下分別依照受影響類型之不同,說明疫情對於勞工勞動權益的影響及應注意之處。
二、失業或大量減少工作機會者
去年以來已有不少勞工因為疫情影響其工作甚至失業者,例如專辦國外行程之旅行社、留學代辦商、航空公司空服員等等,惟近日疫情大爆發讓受影響行業範圍更加廣泛,因此失業、被減薪乃至減班休息勞工人數快速增加。對於此類勞工,政府提供了不少輔助措施,例如補助勞工參加職訓(線上亦可),每人每月最高19200元;減班休息勞工可以申請補助減少工時造成之薪資差額,期間最長12個月;真正因疫情而失業者,亦可請領就業保險之失業給付等等。此類資訊已經公布一段時日,在此不再重複說明。
但是,筆者要提醒勞工及雇主的重點是,不論是資遣勞工或減班休息,都還是要在既有勞動法令之框架下實施,疫情擴大並沒有排除《勞基法》關於雇主不得任意解僱勞工及工資給付義務等規定之適用。以餐廳為例,雖然目前幾乎只能外帶不能內用,故而外場人力需求必然減少,但是,此不意味雇主就可以直接解僱外場人力。要言之,餐廳的外場人力需求雖然減少,但是餐廳若有其他工作可以安排原本的外場人力時,就應該先把多餘人力調動到尚有人力需求的部門,不可以直接解僱,否則即有可能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而造成解僱無效之結果。
至於減班休息,仍舊有兩項重要原則必須遵守:1.必須經由勞資協商,不得由雇主單方決定即實施;2.縱使勞資經協商後勞工同意配合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原本採用月薪制之勞工其每月工資總額仍不得少於基本工資(新台幣24000元)。不過,原本就是部分工時或時薪排班制勞工,即無法要求雇主必須在減班休息期間仍須給付不低於基本工資數額之工資。由於此部分勞工多數屬於就業不安定族群,亦不易適用政府之補助方案,相關政府機關應留意並適時支援,以免社會安全網因疫情出現破口。疫情破口固然可怕,但是亦必須避免出現社會安全之破口。
三、因疫情而更加忙碌工作者
相較於上述因疫情而減少工作機會甚至失業者,另外有一群工作者由於所從事工作性質的原因,很「幸運的」不但不會因為疫情而失業,反而比平時更為忙碌。當然,在疫情大爆發以致許多行業大蕭條之際,勞工可以確保原有工作是幸運的,但是,若因此過勞而影響身心健康可能會得不償失。
在疫情升溫期間,除了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會因醫療或防疫而非常忙碌外,與民生物資製造及運輸相關產業從業人員,亦會因宅經濟爆炸性成長而長時間工作。前者擔負著治療確診者及防堵疫情繼續擴大之重責大任,例行性加班或超時工作在所難免;後者工作性質雖與防疫無直接關連,但是為了滿足民眾搶購民生物資與宅在家不出門落實防疫等需求,亦會較平時更常加班。
雖然勞動部為因應此等行業之「短期」人力需求,已藉由發布新聞稿表示,相關行業工作者之每日工作時間、例假與休息日、加班時數等可不受《勞基法》規定之限制。但是,機器都要休息人當然也要休息乃基本常識,雇主不能因為主管機關宣佈可不受到《勞基法》限制即無所顧忌的讓勞工持續超時工作。
事實上,勞動部雖然表示相關行業勞工之工作時間可以不受《勞基法》規定限制,那只是免除雇主原本應該負擔之違反《勞基法》的行政罰責任而已,並不表示雇主完全沒有法律責任。易言之,若勞工不幸因為過長工時而發生過勞死或其他職業災害,雇主之民事補(賠)償並不因為主管機關宣佈豁免雇主行政法責任而得以一併免除。因此之故,各該行業雇主仍應隨時注意員工之身心健康,勿因可暫時免受勞基法限制即毫無顧忌地使勞工加班,一旦產品庫存量達到市場需求即應回歸常態性生產體制。
至於醫療人力更是應妥善運用,不能讓國外已經多次發生之「醫療崩壞」慘劇在台灣上演。又醫療人力之統籌運用乃指揮中心責無旁貸之工作,亦只有指揮中心能夠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令直接動員相關專業人力。指揮中心已於2021年5月30日之記者會中直接要求各醫學中心應提供10%的急性病床供收治武漢肺炎病人之用,否則將撤銷其醫學中心之認定。指揮中心之宣布算是正式跨出統一調度專業人力,避免少數專責或公立醫院醫療工作人員過勞之第一步,希望爾後能夠有更多積極作為,以及時保全珍貴之醫療人力並兼顧勞工身心健康。
四、在家工作者
雖然欠缺正式統計,但是受到疫情影響而必須在家工作(WFH)勞工(筆者亦是其中一員)之人數可能較上述二類型都還要多,故而彼等之勞動權益亦值得吾人關心。當然,雖然WFH勞工人數眾多,但是由於彼此工作形態各不相同,因此會面臨之勞動困境未必一致,本文僅就較多數勞工可能遇到之問題進行檢討,合先敘明。
首先是各級學校教師。因教育部長於5月18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表示,全國各級學校自次日起一律採取遠距教學,故而,有許多教師即在兼顧減少外出以利防疫及所謂停課不停學之雙重要求下,被迫在毫無任何準備之情況下開始WFH。又,雖然多數大學早在5月18日前即已實施遠距教學,惟大學教師之工作本來即具有裁量勞動之性質,工作自主性較高,故而在此僅就WFH對於中小學教師之影響進行探討。
當然,比起其他白領勞工(藍領勞工基於工作性質,幾乎都無法WFH),教師原本即必須照課表授課,因此尚可維持一定之工作步調。然而,因遠距教學對於教師之負擔更甚於實體教學,故而認真投入教學工作之教師都必須花費較平日更多時間於教學工作,當然不會有加班費作為回饋。此外,因學生家長可能仍舊必須維持原有工作模式,以致下班後才能跟教師連繫當天教學進度及是否有作業等事宜(特別是國小中低年級學童尚難以自行學習),故而夜間仍持續與家長連絡之情況頗為普遍,亦影響到教師之私人生活時間。
其次,教師等有固定工作進度以外勞工在突然被要求WFH時,所面臨之衝擊將更為嚴重。目前,台灣本土疫情爆發之速度較去年日本第一波疫情擴大時更為快速,勞工與企業幾乎是在無準備之情況下倉卒實施在家工作,惟因實施期間尚短,故而還無法了解實際上會對勞工權益造成何種影響。但是,日本因為疫情較為嚴重之故,在去年即有相當人數勞工實際體驗了WFH,亦有相關調查報告可供參考。因此即藉由日本從去年迄今之實際經驗來了解,在家工作可能對勞工帶來那些不利之影響。
根據日本研究機構就該國自去年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勞工在家工作(在宅ワーク)實際情況所作之調查,工作時間認定或管理等係最為困擾勞工之事項。例如,有56.4%之受訪者表示,雖然有超時工作但是未被其所屬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承認。由於WFH期間多數雇主不會也無法像平常一樣實際監督勞工工作,故而,雇主可能會認為超時工作是勞工自己工作欠缺效率所致,不應由公司負擔額外之加班費。
此外,有51.5%之受訪者表示,在家工作期間會較平常工作更長的時間,形成在家工作雖然不必出門卻會工作更久之奇怪現象。吾人若綜合此二調查結果將會發現,在日本WFH可能會有勞工做的更多,卻領的更少之不合理結果。此外,亦有不少在家工作勞工擔心,雇主會因無法實際監督其工作表現,而在年度考核時作出對其不公平之評價。
參考上述日本於疫情期間實施在家工作之實際經驗,筆者要提醒已經或即將採取在家工作之企業或勞工,務必確實做好勞工之工時管理,且合理分配工作進度。若不如此,雇主除了仍舊必須負擔勞工之加班費外,還可能因為未落實記載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而受罰(疫情期間《勞基法》並未因此休息)。至於合理分配每日工作進度乙點,係因為並非人人皆可自我管理,故而WFH期間雇主若未適時就工作進度為必要之掌握,可能會造成同事之間勞逸不均的結果,並非吾人所樂見。又勞工在家工作仍舊是為雇主工作,因此,其所需之工作器材及設備,例如筆記型電腦、線上會議所需軟硬體設備、寬頻網路環境等,均應由雇主提供或至少給予部分補助,不應完全由勞工自行負擔。
武漢肺炎疫情發展突然有重大改變非吾人所能預料更不樂見,惟一旦發生只能面對並解決問題,因為並無「逃避」之選項。雖然絕大多數國民都會受到疫情爆發影響,惟基層勞工所受之衝擊無疑是又快又急,且幾乎都是負面之不利影響。在疫苗接種率達到足以形成群體免疫程度前,疫情對於工作之影響必然難以完全結束。從而,勞資雙方乃至政府都必須坦然面對並克服困難以求共同度過難關。
當然,政府的各項補助措施勢將扮演相當關鍵之功能,吾人衷心期待各類補助都可以及時到達真正受到嚴重影響之行業勞工,以協助其解決眼前的燃眉之急。否則,雖然武漢肺炎疫情可能會害死人,但是貧乏的殺傷力恐怕會更大於病毒,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亦可能較疫情更為嚴重,務須審慎因應之。
2021.06.05 思想坦克 周兆昱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自2019年底爆發以來,我國因為反應快速且堅決,故而在嚴格邊境管制及落實入境後居家檢疫之下,表現出全世都稱讚之防疫成果。然而,疫情變化快速超乎想像,特別是變種病毒株傳播力遠勝原始病毒株的影響之下,台灣終於在2021年5月中旬結束一年以上平行時空之正常生活,重新「與世界接軌」,開始體驗其他國家早己經歷甚或習慣之防疫生活。
迄本文完稿(2021年5月31日)為止,雖然政府僅宣佈全國進入第三級管制,但是影響層次已經超過多次實施緊急事態宣言之日本。目前除了各級學校一律改為遠距教學外,已經有許多公司行號自行停業或被迫縮小營業規模,並有為數眾多之休閒娛樂場所、美術館、電影院、KTV、健身房等事業單位被強制停業,受到影響之勞工或就業者不可謂不多。
相對的,亦有許多勞工會因此疫情擴大而更加忙碌,除了醫療相關從業人員之外,例如物流業勞工、外送平台工作者、泡麵或衛生紙工廠員工都可能因為疫情而連續加班。勞動部已發布新聞稿表示,疫情期間民生物資產業勞工加班生產或運送,可不受到《勞基法》一例一休及每日工作時間規定之限制,雇主亦可暫停勞工之休假甚至不經勞工同意即要求其加班等等。
此外,另有更多勞工是介於二者之間,即暫無失業或必須減班休息(過去的無薪假)的危機,但是必須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以下簡稱WFH)。易言之,相當比例之勞工或工作者之工作受到疫情程度不一的影響。以下分別依照受影響類型之不同,說明疫情對於勞工勞動權益的影響及應注意之處。
二、失業或大量減少工作機會者
去年以來已有不少勞工因為疫情影響其工作甚至失業者,例如專辦國外行程之旅行社、留學代辦商、航空公司空服員等等,惟近日疫情大爆發讓受影響行業範圍更加廣泛,因此失業、被減薪乃至減班休息勞工人數快速增加。對於此類勞工,政府提供了不少輔助措施,例如補助勞工參加職訓(線上亦可),每人每月最高19200元;減班休息勞工可以申請補助減少工時造成之薪資差額,期間最長12個月;真正因疫情而失業者,亦可請領就業保險之失業給付等等。此類資訊已經公布一段時日,在此不再重複說明。
但是,筆者要提醒勞工及雇主的重點是,不論是資遣勞工或減班休息,都還是要在既有勞動法令之框架下實施,疫情擴大並沒有排除《勞基法》關於雇主不得任意解僱勞工及工資給付義務等規定之適用。以餐廳為例,雖然目前幾乎只能外帶不能內用,故而外場人力需求必然減少,但是,此不意味雇主就可以直接解僱外場人力。要言之,餐廳的外場人力需求雖然減少,但是餐廳若有其他工作可以安排原本的外場人力時,就應該先把多餘人力調動到尚有人力需求的部門,不可以直接解僱,否則即有可能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而造成解僱無效之結果。
至於減班休息,仍舊有兩項重要原則必須遵守:1.必須經由勞資協商,不得由雇主單方決定即實施;2.縱使勞資經協商後勞工同意配合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原本採用月薪制之勞工其每月工資總額仍不得少於基本工資(新台幣24000元)。不過,原本就是部分工時或時薪排班制勞工,即無法要求雇主必須在減班休息期間仍須給付不低於基本工資數額之工資。由於此部分勞工多數屬於就業不安定族群,亦不易適用政府之補助方案,相關政府機關應留意並適時支援,以免社會安全網因疫情出現破口。疫情破口固然可怕,但是亦必須避免出現社會安全之破口。
三、因疫情而更加忙碌工作者
相較於上述因疫情而減少工作機會甚至失業者,另外有一群工作者由於所從事工作性質的原因,很「幸運的」不但不會因為疫情而失業,反而比平時更為忙碌。當然,在疫情大爆發以致許多行業大蕭條之際,勞工可以確保原有工作是幸運的,但是,若因此過勞而影響身心健康可能會得不償失。
在疫情升溫期間,除了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會因醫療或防疫而非常忙碌外,與民生物資製造及運輸相關產業從業人員,亦會因宅經濟爆炸性成長而長時間工作。前者擔負著治療確診者及防堵疫情繼續擴大之重責大任,例行性加班或超時工作在所難免;後者工作性質雖與防疫無直接關連,但是為了滿足民眾搶購民生物資與宅在家不出門落實防疫等需求,亦會較平時更常加班。
雖然勞動部為因應此等行業之「短期」人力需求,已藉由發布新聞稿表示,相關行業工作者之每日工作時間、例假與休息日、加班時數等可不受《勞基法》規定之限制。但是,機器都要休息人當然也要休息乃基本常識,雇主不能因為主管機關宣佈可不受到《勞基法》限制即無所顧忌的讓勞工持續超時工作。
事實上,勞動部雖然表示相關行業勞工之工作時間可以不受《勞基法》規定限制,那只是免除雇主原本應該負擔之違反《勞基法》的行政罰責任而已,並不表示雇主完全沒有法律責任。易言之,若勞工不幸因為過長工時而發生過勞死或其他職業災害,雇主之民事補(賠)償並不因為主管機關宣佈豁免雇主行政法責任而得以一併免除。因此之故,各該行業雇主仍應隨時注意員工之身心健康,勿因可暫時免受勞基法限制即毫無顧忌地使勞工加班,一旦產品庫存量達到市場需求即應回歸常態性生產體制。
至於醫療人力更是應妥善運用,不能讓國外已經多次發生之「醫療崩壞」慘劇在台灣上演。又醫療人力之統籌運用乃指揮中心責無旁貸之工作,亦只有指揮中心能夠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令直接動員相關專業人力。指揮中心已於2021年5月30日之記者會中直接要求各醫學中心應提供10%的急性病床供收治武漢肺炎病人之用,否則將撤銷其醫學中心之認定。指揮中心之宣布算是正式跨出統一調度專業人力,避免少數專責或公立醫院醫療工作人員過勞之第一步,希望爾後能夠有更多積極作為,以及時保全珍貴之醫療人力並兼顧勞工身心健康。
四、在家工作者
雖然欠缺正式統計,但是受到疫情影響而必須在家工作(WFH)勞工(筆者亦是其中一員)之人數可能較上述二類型都還要多,故而彼等之勞動權益亦值得吾人關心。當然,雖然WFH勞工人數眾多,但是由於彼此工作形態各不相同,因此會面臨之勞動困境未必一致,本文僅就較多數勞工可能遇到之問題進行檢討,合先敘明。
首先是各級學校教師。因教育部長於5月18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中表示,全國各級學校自次日起一律採取遠距教學,故而,有許多教師即在兼顧減少外出以利防疫及所謂停課不停學之雙重要求下,被迫在毫無任何準備之情況下開始WFH。又,雖然多數大學早在5月18日前即已實施遠距教學,惟大學教師之工作本來即具有裁量勞動之性質,工作自主性較高,故而在此僅就WFH對於中小學教師之影響進行探討。
當然,比起其他白領勞工(藍領勞工基於工作性質,幾乎都無法WFH),教師原本即必須照課表授課,因此尚可維持一定之工作步調。然而,因遠距教學對於教師之負擔更甚於實體教學,故而認真投入教學工作之教師都必須花費較平日更多時間於教學工作,當然不會有加班費作為回饋。此外,因學生家長可能仍舊必須維持原有工作模式,以致下班後才能跟教師連繫當天教學進度及是否有作業等事宜(特別是國小中低年級學童尚難以自行學習),故而夜間仍持續與家長連絡之情況頗為普遍,亦影響到教師之私人生活時間。
其次,教師等有固定工作進度以外勞工在突然被要求WFH時,所面臨之衝擊將更為嚴重。目前,台灣本土疫情爆發之速度較去年日本第一波疫情擴大時更為快速,勞工與企業幾乎是在無準備之情況下倉卒實施在家工作,惟因實施期間尚短,故而還無法了解實際上會對勞工權益造成何種影響。但是,日本因為疫情較為嚴重之故,在去年即有相當人數勞工實際體驗了WFH,亦有相關調查報告可供參考。因此即藉由日本從去年迄今之實際經驗來了解,在家工作可能對勞工帶來那些不利之影響。
根據日本研究機構就該國自去年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勞工在家工作(在宅ワーク)實際情況所作之調查,工作時間認定或管理等係最為困擾勞工之事項。例如,有56.4%之受訪者表示,雖然有超時工作但是未被其所屬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所承認。由於WFH期間多數雇主不會也無法像平常一樣實際監督勞工工作,故而,雇主可能會認為超時工作是勞工自己工作欠缺效率所致,不應由公司負擔額外之加班費。
此外,有51.5%之受訪者表示,在家工作期間會較平常工作更長的時間,形成在家工作雖然不必出門卻會工作更久之奇怪現象。吾人若綜合此二調查結果將會發現,在日本WFH可能會有勞工做的更多,卻領的更少之不合理結果。此外,亦有不少在家工作勞工擔心,雇主會因無法實際監督其工作表現,而在年度考核時作出對其不公平之評價。
參考上述日本於疫情期間實施在家工作之實際經驗,筆者要提醒已經或即將採取在家工作之企業或勞工,務必確實做好勞工之工時管理,且合理分配工作進度。若不如此,雇主除了仍舊必須負擔勞工之加班費外,還可能因為未落實記載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而受罰(疫情期間《勞基法》並未因此休息)。至於合理分配每日工作進度乙點,係因為並非人人皆可自我管理,故而WFH期間雇主若未適時就工作進度為必要之掌握,可能會造成同事之間勞逸不均的結果,並非吾人所樂見。又勞工在家工作仍舊是為雇主工作,因此,其所需之工作器材及設備,例如筆記型電腦、線上會議所需軟硬體設備、寬頻網路環境等,均應由雇主提供或至少給予部分補助,不應完全由勞工自行負擔。
武漢肺炎疫情發展突然有重大改變非吾人所能預料更不樂見,惟一旦發生只能面對並解決問題,因為並無「逃避」之選項。雖然絕大多數國民都會受到疫情爆發影響,惟基層勞工所受之衝擊無疑是又快又急,且幾乎都是負面之不利影響。在疫苗接種率達到足以形成群體免疫程度前,疫情對於工作之影響必然難以完全結束。從而,勞資雙方乃至政府都必須坦然面對並克服困難以求共同度過難關。
當然,政府的各項補助措施勢將扮演相當關鍵之功能,吾人衷心期待各類補助都可以及時到達真正受到嚴重影響之行業勞工,以協助其解決眼前的燃眉之急。否則,雖然武漢肺炎疫情可能會害死人,但是貧乏的殺傷力恐怕會更大於病毒,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亦可能較疫情更為嚴重,務須審慎因應之。
2021.06.05 思想坦克 周兆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