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聞
首頁 > 最新新聞
因職災、未保勞保要告雇主 勞動部納入扶助範圍
2021-06-28
勞動部今天(25日)指出,自7月1日起,若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補(賠)償」或「未幫勞工保勞保或就保」,必須要跟雇主進入司法訴訟,勞動部將提供訴訟必要費用,包括律師費、鑑定費、執行費及證人費等。

勞動部25日宣布,自7月1日起擴大訴訟必要費用扶助的類型及項目,除原本「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資遣費」或「退休金」爭議所生民事裁判費及聲請費扶助外,增加「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及「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類型的案件。

另外扶助項目也擴大至鑑定費、執行費及證人費或經法院裁定須支出的必要費用等。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原音)我們的目的是希望勞工朋友,在司法訴訟上,減少他的障礙跟經濟負擔,讓他可以比較安心地從司法救濟裡面把權利保全回來。』

王厚偉也提到,過去勞工要先跟法扶申請律師費,再到勞動部申請裁判費,非常麻煩,現在也同步改為只要向法扶申請即可。

勞動部也統計,截至2020年底止,勞動部提供律師代理扶助超過2萬9千件,替勞工爭取超過新台幣74億元、提供訴訟必要費用扶助計83件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計879人次,支付近1,300萬元。
2021.06.25 中央廣播電台 楊文君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