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外包工連上73天導致癱瘓!公司判賠442萬元
2021-07-01
高雄一家民間通訊公司,日前承包台鐵機房24小時監控工作,此工作原本該由3人輪班,但卻只有1名49歲洪姓男子負責,導致工作超出負荷。該名洪姓男子在前年工作時突然昏倒,送醫後發現腦中風,失語程度達100%,形同癱瘓。事後憤而提告,如今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判雇主要賠償新台幣442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洪姓男子於2014年4月1日受僱於這間通訊公司,每月薪資27000元,從事監視系統、電話總機、廣播系統、電腦網路工程、電信工程等工作。而洪男在107年10月1日被派往執行台鐵外包的高雄電務段機房,進行24小時監控工作,觀察台鐵各車站異常警示,並立刻通報台鐵人員報修;此外,洪男還被公司指派與同事支援國小的網路佈線工程。
不料,前年3月19日,洪男結束機房夜班工作後,20日一早又與其他同事派往國小支援佈線工程,但工作沒多久,他就突然倒地昏迷,送醫急救後,即便救回一命,遭醫院判定罹患「腦中風併右側肢體無力與失語症」,形同癱瘓。勞保局評估後,認定為職業傷害,已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洪男表示,在台鐵機房工作這半年,自己除了監控工作外,還要被公司派往其他地點工作,從107年10月到他病倒這段時間,機房都只有他1人負責,公司沒派其他員工輪班,除了每天晚上5點到7點能回家吃飯、洗澡外,其他時間都在機房工作。認為是雇主讓他超時工作才導致他腦中風,除此之外,其他發包工作的公司也沒做好監督一事。因此提告雇主,並求償新台幣873萬元、其他廠商則是得賠償新台幣264萬元。
但雇主反駁,說洪男是按表排班,絕無每日工作22小時、長期工時過長、工作過重等情事。更指出機房內有空調設備、臥鋪可供休息、有浴室熱水可供淋浴及免費WIFI可用,強調洪男因經濟狀況不佳、住家環境凌亂且無WIFI可用,經常於下班時間藉故不離去,在公司或台鐵局享受免費資源。雇主坦言,國小佈線工程並非高強度工作,若工作環境不好,洪男早就離職了,且洪男在送醫前,健保卡就醫狀況均為空白,指出洪男根本是自己沒注意身體,才會病倒。
不過,高雄地方法院根據男進出機房時間,計算工時,發現他從108年1月到108年3月20日,連續上班73天,中間完全沒有休假。發病前1週更是連續工作7天,工時長達82小時,平均每天上班超過14小時。法官更指出,台鐵的機房監控工作,24小時採3班制,每班輪值8小時,但根據監視器畫面,除了洪男外,完全沒看到其他值班人員進出,甚至班表上,洪男沒值班紀錄,還看到他進出機房,因此認定值班紀錄與實際狀況不符。
在各項評估後,法官認為洪男腦中風與超時工作有關,指出洪男在發病前,加班時數長達113小時,超出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1倍以上,而在病發前感冒仍連續工作7天,已經超出一般勞工所可承受之工作時數,導致洪男中風,判雇主應賠償新台幣442萬元;至於職災補償部分,因洪男已領失能給付,抵充後已無餘額,因此其他廠商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2021.07.01 民視新聞網 周孟漢報導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洪姓男子於2014年4月1日受僱於這間通訊公司,每月薪資27000元,從事監視系統、電話總機、廣播系統、電腦網路工程、電信工程等工作。而洪男在107年10月1日被派往執行台鐵外包的高雄電務段機房,進行24小時監控工作,觀察台鐵各車站異常警示,並立刻通報台鐵人員報修;此外,洪男還被公司指派與同事支援國小的網路佈線工程。
不料,前年3月19日,洪男結束機房夜班工作後,20日一早又與其他同事派往國小支援佈線工程,但工作沒多久,他就突然倒地昏迷,送醫急救後,即便救回一命,遭醫院判定罹患「腦中風併右側肢體無力與失語症」,形同癱瘓。勞保局評估後,認定為職業傷害,已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洪男表示,在台鐵機房工作這半年,自己除了監控工作外,還要被公司派往其他地點工作,從107年10月到他病倒這段時間,機房都只有他1人負責,公司沒派其他員工輪班,除了每天晚上5點到7點能回家吃飯、洗澡外,其他時間都在機房工作。認為是雇主讓他超時工作才導致他腦中風,除此之外,其他發包工作的公司也沒做好監督一事。因此提告雇主,並求償新台幣873萬元、其他廠商則是得賠償新台幣264萬元。
但雇主反駁,說洪男是按表排班,絕無每日工作22小時、長期工時過長、工作過重等情事。更指出機房內有空調設備、臥鋪可供休息、有浴室熱水可供淋浴及免費WIFI可用,強調洪男因經濟狀況不佳、住家環境凌亂且無WIFI可用,經常於下班時間藉故不離去,在公司或台鐵局享受免費資源。雇主坦言,國小佈線工程並非高強度工作,若工作環境不好,洪男早就離職了,且洪男在送醫前,健保卡就醫狀況均為空白,指出洪男根本是自己沒注意身體,才會病倒。
不過,高雄地方法院根據男進出機房時間,計算工時,發現他從108年1月到108年3月20日,連續上班73天,中間完全沒有休假。發病前1週更是連續工作7天,工時長達82小時,平均每天上班超過14小時。法官更指出,台鐵的機房監控工作,24小時採3班制,每班輪值8小時,但根據監視器畫面,除了洪男外,完全沒看到其他值班人員進出,甚至班表上,洪男沒值班紀錄,還看到他進出機房,因此認定值班紀錄與實際狀況不符。
在各項評估後,法官認為洪男腦中風與超時工作有關,指出洪男在發病前,加班時數長達113小時,超出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1倍以上,而在病發前感冒仍連續工作7天,已經超出一般勞工所可承受之工作時數,導致洪男中風,判雇主應賠償新台幣442萬元;至於職災補償部分,因洪男已領失能給付,抵充後已無餘額,因此其他廠商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2021.07.01 民視新聞網 周孟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