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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下班跑外送? 不違法
2021-08-19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若企業與員工協議減班休息,員工可以額外兼職,比如擔任美食外送員、到早餐店打工等,但有些公司禁止員工兼職。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昨(十九)日強調,工作規則不能訂定工作時間以外禁止兼職條款。此外,下班屬於個人時間,下班跑外送沒有違反勞動契約。

陳信瑜指出,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屬於員工自行支配時間,應尊重員工自由選擇運用,為保障勞雇雙方的權利,可以適度且合理規範兼職行為,員工下班後兼職其他工作,也不應導致工作時間精神不濟,甚至發生業務疏失情形。

陳信瑜指出,員工應避免兼職工作與原來職務相同或具高度相關性,可能與公司產生利益衝突的疑慮等情形;若兼職影響勞動契約履行而發生爭議時,則應於個案中具體客觀認定。

勞動局勞資關係科科長陳明鈴表示,上班時間不能兼職,否則違反勞動契約規定,因為雇主提供薪資,員工提供勞務,因此,若是上班兼職,雇主可以解雇勞工,但若員工否認可以提出申訴。

另外,下班時間屬於個人時間,雇主若認影響工作必須舉證,比如員工上班打瞌睡,雇主必須舉證打瞌睡跟兼職有關,要有因果關係,而不是工作壓力、身體問題等因素所造成。
2021.08.19 台灣新生報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