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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移工跨行轉換讓勞權倒退13年 印尼移工:非常讓人失望
2021-08-31
勞動部於8月27日正式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修正案(本文簡稱禁轉政策),要求移工轉換雇主以「同行業」為優先,以解決雇主抱怨的「洗工」問題。然而,民間團體認為這項修法實質上剝奪移工跨行轉職的權利,讓勞權倒退回2008年以前,也持續拖累台灣長照制度的發展。
 
疫情下邊境管制從嚴,移工流通減緩也在各國造成缺工問題,台灣也不例外。在長照產業跟工廠皆缺工的情形下,外籍看護工和廠工落差甚大的勞動條件讓不少看護工決定轉職到工廠工作,這個現象被媒體稱為「洗工」現象。勞動部為了安撫雇主不滿於今年5月首度提出修正草案,擬限制移工跨業轉換,儘管移工團體舉行兩次示威遊行反對修法,更要求監察院人權會展開調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也在8月6日召開公聽會,但勞動部仍堅持修法有其必要性,最終於8月27日正式公告新規定。
 
移工跨業轉換雇主的自由原本就很有限,只有在雇主或被看護人死亡或移民、雇主關廠歇業或違反勞動契約,以及其他「不可歸責移工」的事由情況下如移工成人口販賣受害者、於工作場所受身體暴力或虐待者、遭到性騷擾和暴力對待並有法庭證據,或合約到期者等,才可「例外允許」跨行業轉換,而這類轉職機會一直以來也都很少。而現在,這個原就緊縮的轉職自由將進一步受到限制。根據勞動部公告的新規定,同行轉換依照現行規定執行,三方合意的跨業轉換則須經公立就服機構辦理,並以「同一工作類別」優先承接,經過一定期間若都無雇主願意接洽,才可進入下一順位,進行跨業轉換。
 
儘管公文是主張「同業優先承接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也強調「沒有明文禁止跨業轉換」,只是明定同業有優先承接權;然而,在全台大缺工的情形下,根本不可能沒有同業雇主承接。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的移工政策主任汪英達就表示:「根本不可能沒有同類工作,因為台灣現在對移工老早供不應求,特別是看護工,這是因為社福長照根本完全不夠。這項修正,實質上就是禁止跨類別轉換」。
 
汪英達批評,勞動部政策完全向雇主及仲介傾斜,以為這樣可以討好僱主,讓移工聘僱更為穩定,實在荒唐可笑至極。這種作法只會讓移工越來越不想來台灣當家戶工。「當日韓遠比台灣高的薪資已經吸引大批移工轉向,台灣卻禁止移工跨類別,這種倒行逆施的惡行,大概只有台灣的勞動部做得出來」。
 
印尼勞工團結組織(GANAS COMMUNITY)也指要符合勞動部祭出的跨業轉換新規將很困難,「目前對家庭類移工的需求非常龐大,且家庭類移工很少會終止合約,無論是被照顧者身亡還是其他就業服務站上列出的原因。這決定讓我們所有人都非常失望,當然因為家庭工的工作狀況目前薪水也低於台灣最低工資標準,擁有假期權利僅限於協議上的,還有其他未受到保護的權利」。
 
不少印尼移工也不滿指出:「有牽扯到國人權益的政策,政府都會很迅速定案,但面對家庭工的最低工資都無聲無息,我們的健保費卻也跟著漲價」、「家庭工轉換工廠工都被禁止,但是其實雇主常用被照顧者還很健康為由,而要求家庭工去做工作內容外的工作,如在田園工作或工廠」、「非常讓人失望」、「希望明年家庭類移工可以漲薪水」、「為何拍板定案都沒有詢問我們移工的意見?」。
 
移工團體MENT指出,這項修法源自於疫情下看護轉職的問題引發雇主不滿,但「洗工」原本就是假議題,它反映的是看護工長期以來勞動條件低落的問題。MENT指出,之所以有家庭看護工希望能「跨行業轉換」到廠工,根本原因在於家庭看護工至今不被納入勞基法保障,民間倡議的《家事服務法》也被冰凍多年,導致家庭看護工處於高工時(可能24小時待命)、低工資(月薪僅有17000元)、沒有固定休假(據勞動部統計,只有一成勞工可以每周休假,更有人三年合約都沒有休假)、沒有勞保等惡劣勞動處境中,自然會使得看護工想要轉換到有勞基法保障的工廠工作。
 
MENT批評,勞動部以保護弱勢雇主家庭需求為由,欲用「圍堵」的方式,強迫家庭看護工留在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勞動環境中,同時以此掩蓋政府至今仍無法健全長照服務的事實。MENT指出,在此時「禁止跨行業轉換」不只侵害移工權利,也將導致政府無法真正面對長照服務不足、政府沒有扛起照顧責任的事實。為難移工,就是在拖磨長照的建立。
 
對於勞團的批評,薛鑑忠先前回應移工團體意見時就指出,移工來台前已經知道工作內容也簽了勞動契約,如果沒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就應依照契約來完成,因此修法並未與原先簽訂的3年工作契約有所抵觸;針對此次修法勞動部官員也表示,考量外國人具備工作專長應優先由同一工作類別雇主接續聘僱,因此維持預告時的法規內容。對於看護工長年勞動條件低落等問題則未多做回應。
2021.08.31 四方報 芷涵 李